文化与科技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文化发展是科技创新的思想源泉,科技创新是推动文化生产方式发生革命性变迁的有力杠杆。在文化繁荣、科技发展的今天,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成为热点话题和前沿课题。如何认识文化与科技的紧密联系?如何加快推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今天刊发的这篇文章对这些问题进行了阐述。
——编者
随着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和建设文化强国战略的提出与实施,文化与科技的关系成为学术理论界探讨的一个热点问题。文化与科技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文化发展是科技创新的思想源泉,科技创新是推动文化生产方式发生革命性变迁的有力杠杆。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文化强国,需要我们准确把握文化与科技的紧密联系,加快推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实现文化软实力与科技硬实力的融合发展。
准确把握文化与科技的紧密联系
文化与科技联系紧密。当前,文化与科技的交融日益广泛和深入,科技已经渗透到文化产品和文艺作品创作、生产、传播、消费的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成为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引擎。推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首先应准确把握文化与科技的紧密联系。
文化发展是科技创新的思想源泉。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塑造着一国人民的精神气质与思维方式,承载着引导社会进步与提升文明程度的重要功能。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化发展是科技创新的思想源泉,能够从主导价值取向、激发创新动力、提高思维水平等方面对科技创新起到引领作用。
科技创新是推动文化生产方式发生革命性变迁的有力杠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革命性力量。历史上,科学技术的每一次重大进步,都对那个时代的文化生产方式产生了重要影响。这是因为,科技创新不仅能够提高文化传播力和影响力,而且能够影响人们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进而创新文化内容和形态,推动文化发展与演变。
积极创新文化与科技管理体制
党的十六大以来,伴随着文化体制与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推动了文化与科技的发展繁荣。但也应看到,当前我国文化与科技领域的生产关系调整还不太适应文化与科技生产力发展的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职能交叉有余、相互融合不足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与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建立战略咨询与综合协调机构。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应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在国家层面建立由宣传、文化、科技、财政、金融等部门组成的战略咨询与综合协调机构,承担统筹策划、制定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战略规划的职责,并对相关制度建设作出长远安排,从而解决部门多头管理而宏观管理缺位的问题。应善于运用定期会商、联合督办等方法,促进部门协同,构建联动机制,不断改进文化与科技生产方式,确保战略咨询与综合协调机构功能与作用发挥到位。在加快推出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的同时,也应要求地方对推进文化与科技领域的管理体制改革作出相应的“基层设计”,并把两种“设计”有机对接起来,形成整体优势和合力,推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应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府调节,使之在文化与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上发挥好扶持、引导作用。扶持,就是政府运用财政手段等对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各类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研发基地予以资金支持和科学调控,有效保障这类研发基地能够立足各自功能定位,为文化与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专业化、特色化服务;引导,就是政府采取市场手段引导各类创新创业服务资源向文化和科技创新型企业倾斜,在更大范围内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
大力推进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
前不久,科技部、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等联合启动了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其目的是进一步加强政府对文化科技发展的支持与引导,有效发挥科技对加速文化产业发展、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的支撑引领作用。推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大力推进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是总抓手。
科学布局,有序竞争。按照整合资源、统筹兼顾的原则和打造产业集群的战略取向推进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必须坚持科学布局、有序竞争。囿于现行管理体制的一些弊端,一些地方在推进文化科技创新的过程中存在着坚守规划“红线”意识淡薄、区域布局不合理、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发挥好文化对科技的引领作用和科技对文化的支撑作用,关键是围绕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按照发展规划要求,强化科学布局、有序竞争理念,实施好不同层级、不同地域、不同类别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示范园区和基地建设。应遵循经济规律,坚持用科学布局来引导资源有效配置,坚持用科学布局来确保产业发展的准确定位。这是推动文化与科技集约发展,避免恶性竞争,走差异化、特色化路子,实现文化科技产品供需平衡的制胜之道。
狠抓项目,培育龙头。文化科技项目尤其是重大文化科技项目是文化科技创新的基本平台,是凝聚智慧、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的重要载体,是创造新的文化业态、提供新的文化样式、改造升级传统文化产业的现实选择。应充分利用国家扩大内需、启动消费和加强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的契机,狠抓重大文化科技项目的关联、配套与分工协作,做到策划与储备重大文化科技项目并重、遴选与落地重大文化科技项目相接、做大与做强重大文化科技项目相扣。实践证明,小到一个城市,大到一个国家,只要持续开发出基地型、航母型和龙头型文化科技项目,就能不断扩大文化产品市场份额,就能支撑这个城市和国家文化与科技的长远发展。因此,应更加积极地实施重大文化科技项目带动战略,坚持用重大文化科技项目孵化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带动性强、示范作用大的文化科技创新龙头企业,推动文化与科技朝着专业化、产业化、规模化方向融合发展。
培养人才,强化支撑。人才尤其是领军人才是推进文化科技创新的核心力量。实施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推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建设文化强国和创新型国家,对人才的素质规模和结构提出了更高要求。满足这一要求,既要依托重大项目、科研基地、龙头企业和国际交流合作等,抓紧培养能够应对高科技竞争、文化资本运作的创新型领军人才,又要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广泛吸引国内外高水平的文化科技和管理人才向文化科技创新型企业汇聚;既要严格执法,切实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真正让知识产权拥有者能够获得应有收益,又要深化企业治理结构和分配制度改革,打破一些企业的“内部人控制”怪圈。这是在全社会确保形成创新源泉不断涌流、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良好局面的必要举措。
加强文化与科技融合的保障机制建设
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推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应注重保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文化与科技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完善政策法规。
建立健全文化与科技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在推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中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应高度重视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工作。当前,应总结一些地方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周密策划,精心组织,因地制宜,抓紧设计有利于推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的以量化指标为主的评价指标体系,力争使这一评价指标体系既能与加强文化与科技分类管理、系统管理相对接,又能与不断改进的文化与科技发展统计指标测算相契合;既能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加强社会监督相适应,又能对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产生有效的激励与约束作用。
制定完善文化与科技政策法规。完善的政策法规是推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的制度保障。为此,一方面应在规范操作流程、加强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确保现有的一系列政策法规落到实处,这是加强政府宏观调控、消除市场垄断、引导各方面加大文化与科技投入力度、实现文化安全与科技安全的重要举措;另一方面应及时、科学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新变化、新特征,精心组织有关方面大力开展文化与科技政策法规需求评估,推动政策法规研究创新,不断丰富政策法规储备,以利于及时制定新的政策法规,最大限度地支持文化与科技领域的自主创新。
(张作荣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委外宣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