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红色资源育人功能,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决定组建安徽省英烈精神事迹宣讲团(以下简称“宣讲团”),并开展宣讲团成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政治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烈士褒扬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熟悉事迹:深入了解安徽革命历史和相关英烈事迹,能准确阐释英烈精神的时代内涵。
3.善于表达: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演讲技巧和感染力,能真情讲述、打动人心。
4.乐于奉献:身体健康,有条件参加宣讲团组织的培训和宣讲活动。
5.师生均可报名,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能胜任宣讲任务。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推荐材料
1.《安徽省英烈精神事迹宣讲团成员推荐表》(见附件1),须有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2.学历职称、获奖证书、宣讲经历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3.近期宣讲视频片段(5分钟以内),内容为讲述一段英烈事迹或红色故事。
三、推荐方式
请于2026年5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报至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侯泽君 联系电话:62904727
纸质版材料报送地点:办公楼(二)404室
电子版材料报送方式:办公系统站内信,或现场拷贝
四、其他事项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将组织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评议,择优聘任,并颁发聘书。宣讲团成员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宣讲实效、参与情况和工作实际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党委宣传部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