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至12月6日是全国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全校师生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教普法办函〔2020〕5号)要求,现决定在我校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30日(周一)—12月6日(周日)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活动安排
(一)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各学院围绕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
(二)切实推进“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
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活动契机,加强组织部署,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广参与、全覆盖、见实效。
(三)组织参与第七届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12月4日,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在各省设立分会场,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各学院可以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组织学生观看直播、参与活动。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2.注重总结,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加强新闻宣传,通过多形式及时展示活动亮点和工作特色,努力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3.请各单位于12月10日前填写《2020年合肥工业大学“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汇总表》(附件1)连同相关文字材料和活动照片报送至宣传部邮箱。
联系人:刘苏宁,邮箱:596107308@qq.com,联系电话:0551-62901257。
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校团委 文法学院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