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我们要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从根本上说,还是要依靠科技创新。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我们必须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坚定创新自信,抢抓创新机遇,勇攀科技高峰,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加强基础研究布局。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头,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迫切要求。基础研究处于从研究到应用、再到生产的科研链条起始端,地基打得牢,科技事业大厦才能建得高。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基础研究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布局,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坚持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双向推进,制定基础研究行动方案,布局一批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凝练基础研究关键科学问题,努力把科技创新的源头东西搞清楚。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有组织推进战略导向的体系化基础研究、前沿导向的探索性基础研究、市场导向的应用性基础研究,协同构建中国特色国家实验室体系,加快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科学规划布局重大科教基础设施建设,深入落实揭榜挂帅科技攻关制度,积极支持顶尖科学家领衔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努力突破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难题。要优化基础学科建设布局,深入推动数学、材料、化学、生物等重点学科建设,大力推动新兴学科、冷门学科和薄弱学科发展。同时,加大各类人才计划对基础研究人才支持力度,走好高质量基础学科人才自主培养之路,发挥高校特别是“双一流”高校基础研究人才培养主力军作用,源源不断地造就规模宏大的基础研究后备力量。
强化企业主体地位。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是推动科技创新创造的生力军。近年来,随着国家一系列创新激励政策的出台,在科技创新尤其是应用研究等方面,企业作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越发明显。要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引导科技型骨干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和平台,超前布局产业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聚焦产业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以及全链条贯通、全要素融合的系统性创新和集成性创新,将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深度耦合,实现体系性突破。要加强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的支持,加大科技项目、人才计划等开放力度,着力提高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赋能活动针对性、政策扶持精准性,健全准入规则和退出机制,积极培育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要构建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机构为支撑、社会资本为补充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细化财政补贴制度,对企业创新进行分环节分阶段补贴,重点加大初创环节补贴力度,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链衔接,充分发挥市场对先进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作用,更好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要完善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协作机制,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多形式合作关系,全面提升产学研协同创新效率,进一步强化企业作为出题人、主答题人和阅卷人的地位,推动更多任务由企业提出、企业成为研发主体,为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注入新动能。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科技创新是发展的新引擎,改革则是点燃新引擎的点火系。当前,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重点是围绕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堵点问题,通过科技体制的调整,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活力,提高科技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发挥好制度、政策的价值驱动和战略牵引作用,推动科技创新再上新台阶,要加强科技管理职能转变,加强宏观战略和顶层谋划,把精力从项目管理中剥离出来,更多投入到战略规划、统筹协调、资源配置和监督检查上。要稳步增加科技创新研究资金投入,完善政府资金、企业资金、社会资金等多元化投入渠道,构建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性支持相结合的资金支持机制。要健全科技评价体系,坚持以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坚决破除“四唯”问题,在科技成果评价时,更加突出评价中长期目标、突出代表性成果评价,把握科研渐进性和成果阶段性的特点,开展多层次差别化评价;在项目申报评价时,不把项目申报人论文数量、荣誉头衔、主持项目、获奖水平等情况作为限制性条件;建立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实施更大力度的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要大力培育创新文化,积极开展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赋予科技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选择权,激发更多的创新创造活力。同时,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支持科研人员积极开展自由探索式研究和非共识创新研究探索,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敢于担当的良好氛围。
(作者系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合肥工业大学研究基地 叶兵)
原载于《安徽日报》思想周刊 2023年05月23日 06版
原载链接:https://szb.ahnews.com.cn/ahrb/layout/202305/23/node_06.html#c974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