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型大国关系,是一个新的理念和主张,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趋势和国际社会共同利益。大国关系规定了国际体系的基本特性和总体状况。构建平等互信、包容互鉴、合作共赢的新型大国关系,对于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具有重要意义。
(一)
冷战结束以来,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不同制度、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国家的相互依存和利益交融明显加深,人类社会在更高层面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
新兴大国群体性崛起,大国身份日趋多元化,传统大国的国际影响力相对下降。维护世界和平、应对和处理全球性问题,需要更多国家共同参与,尤其是大国携手合作和共同行动。各国在管控全球经济危机、塑造国际金融秩序、开发新能源、打击恐怖主义、维护地区与全球秩序和稳定等诸多领域拥有越来越多的共同利益和广阔的合作空间,这成为构建新型大国关系的内在动力。合作共赢成为大国之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处理彼此关系的最大公约数。
大国复杂而深刻地融入国际体系,利益相互交织,联盟和制衡关系已经不能反映当今大国互动的全貌。新兴大国积极参与国际分工,通过同世界各国全面深入地开展互利合作发展自己,与传统大国一道成为现有国际体系的重要参与者、支持者和贡献者。新兴大国之间以及新兴大国与传统大国之间根本性利益冲突不断减少,合作空间日益拓展。不同社会制度和发展水平的大国互相提供重要发展机会,实现全方位、多层次的互利共赢,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给世界和平、安全、稳定与发展带来巨大机遇。
人类社会不愿再次经历、也无力承受大国的严重冲突或剧烈对抗。近代以来,大国关系从二战之前霸权国和崛起国之间的冲突与战争关系,过渡到冷战时期以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划线的结盟与对抗关系,发展到今天的竞争与合作关系,这深刻反映出人类历史发展的内在逻辑。
(二)
构建新型大国关系,需要通过和平方式完成相关国家相互认知和定位的变化与调整。这是一项无先例可循也缺乏经验可鉴的开创性工作,成败的关键在于能否实现由基于战争冲突的“权力政治”向基于制度机制的“规则政治”的转变,在于各国在相互磨合和博弈过程中能否共同遵守在国际社会初步达成共识的基本原则。
坚持独立自主,反对霸权主义。所有国家的独立、主权和尊严都应得到尊重。2013年3月,习近平同志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演讲时强调:“世界的命运必须由各国人民共同掌握。各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情只能由本国政府和人民去管,世界上的事情只能由各国政府和人民共同商量来办。这是处理国际事务的民主原则,国际社会应该共同遵守。”在构建新型大国关系过程中,应允许各国根据自身的历史、文化和现实发展自己,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权利,而不能把自己的价值观念、社会制度、经济模式强加于人,更不能以各种借口干涉别国内政。
坚持公正平等、互利共赢。等级关系、依附关系和主从关系是冷战时期国际关系的遗物,新型大国关系是平等关系。各个国家都享有平等参与国际事务的权利,都应恪守“平等、互利、互惠、双赢”的原则,同舟共济,权责共担。各个国家都应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维护公平正义,根据是非曲直处理国际事务。任何国家都不能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修改规则,或实行双重标准。
坚持和平共处、合作安全。构建新型大国关系,需要认可和包容世界多样性和多元化的现实,尊重各国的历史文化、价值观念、社会制度和发展模式,不以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异同来决定亲疏、好恶;坚持求同基础上的竞相发展,反对追求单纯的权力均势与制衡;倡导“合作安全、集体安全、共同安全”,反对以结盟对抗寻求安全的行为。各国应将避免对抗、寻求合作视为最低限度的共同利益,并将维持相互关系平稳健康发展置于最优先位置、作为最低准则。
坚持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国际社会始终会存在竞争和矛盾,大国之间在一定范围内发生利益冲突具有客观必然性。构建新型大国关系,必须坚持共同应对严重影响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球性问题,妥善处理传统大国和新兴大国之间的结构性矛盾,通过和平方式处理和解决各种国际分歧与争端。
(三)
构建新型大国关系,是一个先确立方向,再探索路径、充实内容和完善形式的长期过程,需要各国共同努力,不断增进理解、凝聚共识、深化合作。新型大国关系的构建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历史总是按照自己的规律向前发展。只要世界大国共同坚持这一正确方向,人类社会就充满希望。
摒弃冷战思维。大国之间建设性的相互依存,是全球政治和经济稳定的重要基础。大国之间应致力于建立平等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认可对方在全球事务中扮演的不可或缺的角色。那种认为新兴大国必然挑战和颠覆传统大国的观念背离时代潮流,冷战背景下形成的同盟关系也已失去继续存在的理由。新兴大国不争霸,传统大国不称霸,各个国家都应多释放善意、少释放敌意,彼此尊重对方的核心利益。任何国家都不应把其他国家看作潜在甚至现实的“战略对手”,以对立、排斥甚至敌视的立场判断对方的实力增长和发展趋势,并对其采取防范、制衡、遏制等举措。
加强合作。各国国情千差万别,世界上不存在最好的、万能的、一成不变的价值理念、社会制度和发展模式,不同文明和不同国家应相互借鉴、相互启发、相互促进,将世界多样性和各国差异性转化为发展的活力和动力。首先,应继续扩大经贸往来和经济合作。经济发展是所有国家的最高利益和不同国家最大的共同利益。经济联系是大国利益的主要交汇点,是相互关系长远、坚固、真实的基础。经贸合作的本质是互利共赢。各国应鼓励商品、资金、信息和技术的自由流动,平等而无歧视,公正而无排斥,广泛深入地加强经贸联系,以此增进相互理解,而不是将经贸问题政治化;反对把贸易通商作为防范、牵制和制衡别国的手段,甚至刻意打造具有排他性的经济合作机制。其次,应以利益契合点区分轻重缓急,优先考虑和切实推进可扩大共同利益的合作,如继续深化经济、军事、人文等传统领域的合作,寻求网络安全、全球治理等新领域的合作;淡化、搁置人权、意识形态及政治体制等领域存在的矛盾与分歧。在不同方面和层面,大国之间的共同利益和分歧各不相同,大国应在考虑自身利益的同时兼顾相互关系的改善,将共同利益扩大、推广到不同层面和范围,将矛盾和分歧缩小、限定在特定层面和范围。
共同发展。各国共同发展和全球平衡发展,是世界和平的坚实基础和有效保障。人类社会已经告别一国的富强以对别国的剥夺为前提条件的时代,“世界长期发展不可能建立在一批国家越来越富裕而另一批国家却长期贫穷落后的基础之上。只有各国共同发展了,世界才能更好发展。”任何国家都不能把自身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转嫁给别国。
管控分歧。大国之间共同利益远大于分歧,应尊重和照顾彼此的重大利益和关切,淡化和减少分歧。大国应共同致力于维持和建立各种全球性、地区性国际机制,为相互合作提供多领域、多层次、多渠道的沟通平台;不断完善和创新国际规则,努力为人类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包括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共同繁荣的发展前景、互利合作的伙伴关系。应清醒认识到大国对立和冲突的加剧可能带来的灾难性后果,理性看待和妥善处理彼此间的矛盾和分歧。通过各国的共同努力,把一时难以解决的矛盾和分歧控制在一定的氛围、空间和程度上;保持密切沟通和良好互动,保证相互间能够在出现分歧和突发事件时及时了解对方的真实意图,防止误读和误判,避免大国关系大局偏离正常轨道。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执笔:李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