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公开通报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各部门单位围绕作风转变建章立制。几个多月来,转作风保持向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然而,也暴露出在相关制度设计上,还存在着不少漏洞,提醒我们必须加快制定更加规范,更加明确,更加有效的制度。这是抓落实的一个重要环节。
比如,公务宴请严禁超标接待,但具体到一个地方、部门和单位,怎样界定“超标”?上级调研不许层层陪同,但怎样接洽工作才合情合理合规?经费报销要合乎规定,但面对不同的事由、项目等等复杂情况,怎样才符合实际,科学规范?实践证明,各个地方、各级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时,倘若界定不清晰,标准不量化、规定不细化、机制不优化,就会给“只说不做”留下种种借口,给“寻找对策”留下操作空间。这也是当前“打折变通”的花样经常发生的重要原因。
转作风,做到有效,保持“长效”,就须在“制度”上狠下功夫。如果事前监管到位,公款旅游的违规做法就很难放行;如果报销制度规范明确,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就难有空子可钻。从这个角度上说,转作风要避免一阵风,绝不只是转思想、转观念,还要在制度建设上作出持续不断的努力,推进公共财政预算体制改革,严明公务接待支出标准,加大财务审计力度,推动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财政预算制度改革。
还要看到,转作风的本质是规范权力。为什么一些基层单位常有“超标接待违规不起、简化接待得罪不起”的两难纠结?主要问题是,职能部门和一些领导干部的权力未受到有效约束,根源还是权力大于纪律。转变政府职能,推行政务公开,加强各方面监督,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才能为转作风提供更扎实的制度保障,转作风才能促进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