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上午,学校召开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法室副主任童卫东应邀作题为“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和实施监督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专题报告。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陆林主持会议。
报告中,童卫东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从我国现行宪法历史、第五次修宪情况、我国宪法主要特点、我国宪法实施情况四个方面,详细诠释了我国现行宪法的主要制度、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等内容。
童卫东在报告中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国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实践证明,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具有持久生命力。
童卫东强调,宪法修改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需要对宪法作出适当修改,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涵盖了21款条文、十二个方面,是五次宪法修改中幅度最大的一次,特别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这充分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对于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童卫东在报告中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在于实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开辟了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新时代。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加强宪法的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的权威。要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国家建设。
陆林在总结讲话中指出,童卫东副主任的报告报告主题鲜明,内容翔实,对增强宪法观念、弘扬宪法精神,提高履职能力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陆林要求,全校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员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努力推动学校各项管理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为建设国际知名的研究型高水平大学和一批世界一流学科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全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文法学院相关教师参加会议。宣城校区通过收看网络视频直播的方式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