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政治理论研究中心2012年度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课题组:
为进一步加强校政治理论研究中心课题管理工作,提高项目按时完成率和研究成果质量,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政治理论研究中心课题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现就2012年度校政治理论研究中心课题中期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为2012年度校政治理论研究中心立项项目。
二、检查内容
1.检查根据立项课题责任人签订的《合肥工业大学政治理论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合肥工业大学政治理论研究中心课题管理办法(暂行)》进行,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课题是否按照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
(2)研究成果是否公开出版或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或被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参阅采用,受到主管领导肯定性批示。
(3)所有成果是否标注“合肥工业大学政治理论研究中心课题”字样及项目名称、项目批号。
(4)研究成果是否至少有一项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署名人。
2.检查不合格或存在较严重问题的,将视情形做出限期整改、撤项等处理。检查结果同时记入课题档案,作为课题验收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
3.无故不参加检查者,视为终止立项协议,将撤销立项并追回所拨经费。
三、报送材料
本次检查采取电子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请于2013年10月25日前将《合肥工业大学政治理论研究中心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电子及纸质材料同时报送至宣传部。联系人:刘宁,电话:62904727,邮箱:xcbsxjy@163.com。
宣传部 科研院社科办
2013年10月11日